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掰咖第二天,我啥也不能做,

平時還能拖拖地做家事當作運動,可是腳不能沾水,我只能過著吃飽坐、坐累睡、睡醒吃的糜爛生活。


早上醒來發現我的腳指頭還健在,沒有像國外那個新聞說的腳指被狗吃掉,但是已經分手的腳指甲卻沒有一覺醒來發現只是惡夢一般地回到我身邊,

那個萬惡的第三者(紗布)還卡在我的腳指頭中間,萬馬奔騰的排斥感在睡醒的那一刻瞬間蜂湧而至,霸佔我所有神經,再再提醒我,我跟腳指甲真的分手了,而那個第三者正刺眼、彆扭、殺千刀地卡在我腳指頭間。


說實在的,我一整天都陷在「等等去換藥,要再一次把紗布纏繞在腳指頭之間」的恐懼中,這真的很難克服,很痛苦,甚至一度想嘗試乾脆不去給人家弄,自己拿紗布慢慢包算了,可是我又想我這麼懦弱,一定沒辦法狠下心。就這樣一直來來回回憂慮著。

我害怕纏紗布勝過換藥。


中午,台中幫的Lu跟阿多打電話來,他們聽說我跟我腳指甲分手的事,關心地問明天的野餐聚會我能不能出席。

我還沒去換藥不知道情況,也不敢亂發豪語說我可以去,所以含糊說我不太確定,

結果Lu說沒關係,叫壯丁把我背下樓,她會負責把我弄上車,而阿多說我只要坐在食物堆前慢慢享用,他們會把狗輪流帶到我面前給我拍照,萬一我腳痛,Lu還會準備各式各樣的止痛藥,看我要吃哪一種都可以,

我又驚又感動,原來台中幫的同學們這麼關心我這麼愛我,不管如何都希望我能跟大家聚聚,於是我開玩笑說你們不管我死活就是要把我弄上車就對了!大夥兒一陣哈哈大笑之後有人補了一句:「如果你沒來就沒人拍照片了,所以你一定要來!」


  靠杯咧你們!真是好朋友!竟然只是因為缺攝影師!哈哈哈哈哈!

害我前面還感動到差點偷偷掉淚。

但是不是真朋友就不會這樣講,所以我掰咖第三天就準備獻給台中幫的好朋友們,情義相挺,上啦上啦!


於是我牙一咬,心一橫,決定慷慨赴義!反正早死晚死都要死,與其一直窩在電腦前還不如趕緊去換藥比較實在。

紗布一剪開,那個應該屬於她卻空了的位置鮮紅一片,刺眼又心痛,就跟情人分手之後的感覺一模一樣,只是具體化了。中間過程我就不詳述了,但是我再次證實疼痛會使人忘記一切,我又開始亂吼,然後五官嚴重扭曲讓小姐幫我上紗布。

痛,非常痛,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小姐幫我纏得有點緊,還是因為重新上藥的關係,回家路上我完全不顧禮義廉恥四個字怎麼寫,像個瘋子一直亂亂吼,吼到路人可能覺得我是不是從神經病院逃出來的。


雖然是神豬養成計畫,但是我的大嬸魂一直躁動,好想去洗小粉紅拖把再把壯丁漏掉的毛全部清理好,又想趁著天氣好洗狗,這時候我才知道原來自己這麼愛做家事。真是模範媽媽來著。




圖是今天無意間翻到一張今年四月份的可麗版合照,左起老光、Leo、小菲、多多。

由於我一直介意腳指頭中間夾東西,開始莫名其妙亂吼脾氣壞,擔心我的多多一直皺眉頭看我,讓我瞬間氣消又心疼。對不起。

 

p.s 我覺得我要每天都鼓起勇氣去換藥包紗布真的是很艱難的一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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